春节临近,正是酒类销售旺季,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,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走进企业开展行政指导。
1月15日,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、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宋代祥带领网监科、广告科、价格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山东福瑞王酒业有限公司,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座谈的方式开展行政指导:一是落实主体责任,履行经营主体信息公示义务,在网店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、行政许可、交易规则、消费承诺等信息,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;二是规范促销行为,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价格自律,在网络页面进行明码标价;三是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核查,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,及时下架涉军、“专供”“特供”、“纪念币”“纪念章”等违法违规商品;四是杜绝虚假广告、低俗广告;五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遵守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、网络购物“三包”等规定。
参加交流的企业负责人表示,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春节期间酒类网络促销行为。(图:史瀚文,文:王金乐 孙海明 徐强;审核:宋代祥)